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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省审改办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冀审改办【2017】2号
附件2、
关于做好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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