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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安排部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抽检、专项执法等有力手段,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用药安全。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对涉及本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请各县(市)区局于9月13日和10月11日前分别将中秋期间和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市局。 联系人:翟永刚,联系电话:85371300 ,电子邮箱:sjzfda@163.com 。 附件: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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