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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宣传活动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各县(市)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4289:30-10:30,全市同步发起宣传活动。市内各区的宣传活动已部署完毕,为了确保本次同步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效果,请各县(市)区做好以下工作:

1、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要求,立即启动宣传教育工作。

2、除市内各区外,其他县(市)区要参照市内各区同步宣传活动方案(详见你局确认电子邮箱),于428策划组织实施本地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没有按时上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县(市)区,请于427前务必上报。

4428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于43028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及照片等资料报市创建办。

联系人:刘伟光           联系电话:86687497

电子邮箱:szfsabyjc@126.com

 

 

 

         石家庄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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