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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宣传活动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5日 各县(市)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1、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要求,立即启动宣传教育工作。 2、除市内各区外,其他县(市)区要参照市内各区同步宣传活动方案(详见你局确认电子邮箱),于 3、根据《关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没有按时上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县(市)区,请于 4、 联系人:刘伟光 联系电话:86687497 电子邮箱:szfsabyjc@126.com 石家庄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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