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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习宣传贯彻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现将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 《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 2018年4月9日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 为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能力水平,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升我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而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政府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学习《条例》为核心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增加知晓率,大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优化我市食品药品营商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切实瞄准方向、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重点把握行政规范执法、民生热点整治、创新监管模式、加大宣传力度等四个关键环节,从而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模式、质量水平、社会效果全面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和高效的服务环境,在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上下真功夫,见实效果。 三、工作任务 (一)学习《条例》方面。一要组织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学、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掌握熟知《条例》内容,并撰写学习体会。二要将《条例》与我局工作实际相结合,编写试题,组织机关干部开展知识答卷。(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二)宣传《条例》方面。一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专栏。在市局官网现有的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和食品药品公众号,对《条例》进行解读,让全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熟知《条例》,运用《条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全市食品药品系统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二要悬挂宣传条幅。以药品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为抓手,悬挂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条幅、制作宣传展板。三要制作宣传板报。利用机关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事例。四要印发《条例》及法律、政策宣传手册,让全市人民群众熟悉《条例》及政策,并运用好政策,助力自身发展。(2018年3月-12月) (三)贯彻《条例》方面。一是狠抓我局机关干部自身建设,着力提高自身素质,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立足本职岗位,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掌握服务本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倡导雷厉风行、平易近人、慎重细致的办事作风,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抓好调研,特别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自觉地站在全局的高度想大事、议大事,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我市食品药品行业发展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018年3月-12月) (四)政策梳理方面。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石竞办〔2018〕1号)要求,对以市政府暨办公厅名义制定的涉及食品药品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破除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2018年3月-12月) (五)制定创新性政策举措方面。以“双创双服”活动为契机,以对标学习外地改革创新经验为突破口,突出改革创新经验搜集、加快改革创新经验转化利用两个重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完善要素供给制度、提高监管执法服务效率,形成一批有突破性的制度化成果。(2018年3月-12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处负责人为组员的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定期调度,落实例会制度,督促各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由主管领导负总责,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坚持跟踪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形成工作报告向局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督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此项工作列为2018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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