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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清查治理肉制品市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市场监管,规范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行为,维护节前肉制品市场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有关工作指示精神,从1月11开始利用1个月时间,采取四项措施对全市肉制品市场进行清查治理。 一是对所有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以赵县、元氏、藁城等肉制品生产加工集聚区为重点区域,以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肉制品原料肉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二是开展百分之百全覆盖式抽检,重点检验肉制品产品标称标识是否与肉品相符,是否存在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三是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逐村逐户排查,同时发挥12331投诉举报作用,深挖肉制品加工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加工肉制品。四是开展肉制品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对生产加工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肉品、非定点屠宰肉品,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用骡子、马、猪肉、鸭肉等冒充驴肉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公开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予以取缔,符合移交标准的,移交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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