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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食药监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将“双创双服”活动引向深入,经研究决定,调整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示、强化信用惩戒、促进市场主体自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二、成员组成及责任分工

   (一)成员组成

    1.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崔    局党组书记、局长

执行组长:智建国  局党组成员

副 组 长:杜瑞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爱朝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利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学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岩松  局党组成员、食药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   局副调研员

         李志强  局副调研员

         王小安  局副调研员

         李兵军  食药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狄震宇  食药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员: 宋绍龙  办公室主任

             综合协调处处长

         刘宏宇  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雨成  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王力刚  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闫士开  食品餐饮监管处处长

             药品生产监管处处长

         郭振奇  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

         朱增琦  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

         赵向阳  宣传与应急管理处处长

             人事培训处(老干部处)处长

         潘艳梅  规划财务处负责人

         刘小丽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靳茂礼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依据《2018年食药监管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具体做好相关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刘宏宇

成员:翟永刚 陈彩霞 曹亚宁 王南山王书志 刘永涛 李军 刘兰英 刘强 王彪 王镇 张玉龙 高翠贤 邢栋强 刘乃硕 车学东

办公室分设协调联络组,落实推进组,综合实施组

协调联络组:政策法规处

落实推进组:食品药品监管处室

综合实施组:局机关其他行政处室、执法支队、药品检验中心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审议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研究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督促落实及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协调联络组:负责组织研究起草全市食药监系统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总体规划;组织制订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年度计划及对外联系等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具体工作。

落实推进组:负责依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诚信工作管理制度》、《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指导全市食药监系统内本监管环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掌握本监管环节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环节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修订完善本环节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评价)标准。组织实施或指导县(市)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规范实施“红名单”制度,每年树立一批讲信用、重信誉,诚信经营的典型企业和个人,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黑名单”内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行政管理中推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向协调联络组报送全市食药监系统内本监管环节信用建设相关数据、材料,建立本监管环节信用建设工作档案。

综合实施组:依据自身职责,在实施行政行为中,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使用经市信用办审核的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石家庄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及相关信息的公示工作。建立本处室、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研究,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围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要求,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切实依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深化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研究,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结合实际,凸显特色。要围绕国家、省、市对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政府 《石家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和正在推进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明确责任,扎实落实。各工作组要根据分工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或指导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完善信用建设工作档案,定期开展自查整改,推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请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做好信用等级评定、黑红名单制度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数据录入等工作,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