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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 2018年2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全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市局班子全体,机关全体,直属单位班子,各县(市)区局一把手参加了此次会议。 一、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绩斐然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四有两责”、“四个最严”要求,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药品流通环节开展“双百”示范店创建,共打造200家示范店。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河北先天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北国超市先天下店)、石家庄玉琢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北国超市北国店)、保龙仓家乐福中山路店、石家庄信誉楼百货、石家庄玉华信誉楼百货、永辉超市桥西店等5家超市顺利通过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验收,在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检验检测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在300家高风险生产企业中推行《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通用记录》,初步实现了食品质量全过程追溯。实施二维码追溯管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在桥西蔬菜批发中心市场等6个试点单位投入使用1344块二维码公示牌,初步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工作目标,有效的解决了市场销售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产品追溯难的问题。开展食品安全保障,“零差错”完成保障国家领导人来石视察、省市“两会”和第十六届吴桥国际杂技节等67次重大会议和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在各环节开展风险排查和整治,排查各类主体71642家,治理隐患5119条,制定整改措施2604条,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95份,收回GSP证书19家,撤销GSP证书19家。全市完成食品药品抽检39997批次,合格率为98.24%,不合格704批次,不良反应监测报告7909例。办理和发放登记证备案卡51806张,开展“三小”集中整治工作,整改问题隐患1437个。查办案件2011件,罚没款2541.25万元,移交司法机关18起。捣毁1个欺诈和虚假宣传非法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石家庄食药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12万余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显著增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受理各类投诉举报4656件,按时办理率和处置率均为100%,列全省第一。年内,成功获得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邓沛然市长亲自参加了汪洋副总理出席的授牌仪式; 二、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实施“1234”工程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1”即一条主线,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2”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科学发展的理念两个理念;“3”即打造“搭建现代化信息平台、充实监督检查队伍、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这三个亮点,“4”即着力示范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提升、能力提升这四个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牢牢守住“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以实际行动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坚持两个理念,在食品药品事业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奋力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好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执法办案和信息公开四种手段,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第一,监督检查。药品常规性的现场检查数量要能覆盖药品生产企业的三分之一,经营企业的二分之一。第二,检验检测。今年要完成药品抽检700批次,国家级食品抽检1076批次,省级食品抽检1767批次,市级食品抽检11302批次。第三,执法办案。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坚持“五个不放过”(即“原料来源、产品流向未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不放过,不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不放过,企业管理和监管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没有做的不放过”)的要求,对违法案件顶格处罚,处罚到人。第四,信息公开。今年各级食品抽检信息每周公布。 2.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有序推进。⑴树立风险意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排查重点品种和业态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风险隐患较高的企业和品种实施重点管控。要落实风险防控机制,深挖行业性“潜规则”,对区域性风险隐患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估,实行“清单式”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全面、有效的整治措施。要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制定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做到防范化解到位。要动员社会力量防控风险,特别是要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鼓励引导其积极反映情况,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确保质量安全。 ⑵树立统筹意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均衡发展。2017年12月29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方案》,对党委、政府和部门、群团组织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抓紧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工作调研等制度机制,定期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⑶树立创新意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推广应用行政办公(OA)、行政执法等信息化平台,创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模式,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促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监管方式从粗放的传统方式向精细的现代化方式转变,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 ⑷树立法治意识,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分专题、分环节、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规范用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要修订完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由裁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二)打造三个亮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创新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1.搭建现代化信息平台,实现市场监管新突破。一是推进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溯源管理平台建设。2月底前,完成主城区及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和正定县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溯源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8月底前,实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覆盖,实时传输和查询食用农产品销售相关数据,实现食用农产品快速溯源。二是搭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平台。在源头批发企业、大型商超等16家流通企业设立检测点,搭建市、县、乡三级食用农产品信息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平台,实现检测数据的实时上传、检测任务的实时下达及快检工作的实时检查。三是实施“第三方网络订餐监管平台”建设。利用“餐饮020网络监管平台”,对全市4500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跟踪,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充实监督检查队伍,实现执法检查新突破。一是建立全市食品安全职业检查员“基础数据库”,实现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二是建立全市食品安全职业检查员“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包括信息资源、应用系统、数据共享、交换),覆盖全系统职业检查员的推荐、审核、培训、考核评估、聘任等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职业检查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系统内师资与外聘专家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菜单式”培训模式,实现按需施教,有的放矢。同时,对教学质量与培训效果实行跟踪评估,提高资源利用率。 3.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实现依法行政新突破。2017年9月,市食药监局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了检察联络室。2018年,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利用好检查联络室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提前介入等七项工作职责,不断强化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充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着力四个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实现新作为 1.着力示范提升。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水平为抓手,落实“四有两责”要求,持续开展更严标准、更高水平的创建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二是继续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200家食品安全示范店、22条示范街道和50家示范学校食堂,进一步增强全市餐饮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是以100家药品安全示范店为引领,各县(市)区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在年底前完成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任务,使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基本达到示范店标准。 2.着力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一是强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全面支持、鼓励、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成为保证食品安全的行业标兵。二是加强“三小”监管。认真落实《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帮扶和指导“三小”单位改进加工条件,建立生产信息档案,对达不到条件而又不愿继续改造的,监督其退出食品生产环节。加强与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引导“三小”单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域规范生产经营。组织开展“三小”单位集中攻坚行动,重点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三是加强特殊食品和重点食品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监管,认真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识标注规范清理,对乳制品、小麦粉、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开展统查统检。四是开展中药饮片生产质量提升年行动。探索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制定有效对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提高中药饮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饮片出厂质量。 3.着力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提升。把好食品源头关: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的综合治理,以行业治理为主,重点治理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不严格按规定制度执行问题。把好食品销售关:一是深化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全面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开展食品冷库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全市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的基本情况。三是深入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2018年底通过整治提升达到验收标准的市场累计达到全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总数的40%以上。把好食品“入口”关:深入开展“双节”期间、春秋季学校食堂、夜经济“大排档”、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旅游景区农家乐和农村集体聚餐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餐用具洗消保洁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为重点环节,开展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把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关:开展化妆品使用环节的攻坚行动,开展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摸清企业底数、建立企业档案,建立会议营销事前、事后告知制度,规范会议营销行为,遏制欺诈虚假宣传。把好药品安全关:组织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把好医疗器械质量关: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采取飞行检查、抽查互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五整治”,切实解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不到位、集中区域经营行为不规范、商场超市未备案经营第二类遗留器械、医疗设备采购、流转、维保不规范等问题,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4.着力能力提升。一是进一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二是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能力。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积极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的扩项。要加大快速检验设备、技术的攻关研究和推广力度,增强基层快检室和检验设备的利用效果,提高全系统检验检测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的作用,拓展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本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装备水平,根据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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