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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及药品的区别 (1)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 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必须具备食品的一般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的定义为“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该法还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食品一般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2)保健食品要有保健功效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相同之处是都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的定义,都具有法定的食品特征。不同之处是保健食品有不同于普通食品的特定营养保健功效。营养保健功效包括纠正不同原因、不同程度的人体营养不平衡,调节生理功能,遏制或缓解有关的病理过程,相当于祖国医学的“扶正祛邪”。当食用者机体有某些功能不正常时,某营养保健食品对他才能显示有营养保健功能。谈营养保健功效时离不开食用对象。保健食品是相对于特定食用人群而言的,例如各种补铁食品适用于缺铁性贫血者;高钙食品的食用人群是缺钙的孕产妇、儿童和骨质脱钙的老年人。 (3)保健食品要同药品区别 保健食品是介于普通食品与药品之间的食品。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需医生处方,适合于特定的人群食用,对人体生理功能和营养失衡具有调节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对疾病有一定程度的辅助治疗或者促进康复的作用。虽然保健食品都依据其具有的保健功能而规定了适宜人群,但是其他的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食用以防止某些非健康状态的出现。比如增强免疫力的保健食品,其适宜人群是免疫力低下者,但是健康的人群也可以食用来维持或者促进自身的免疫功能。药品必须有药理作用,仅适合于人们在疾病状态下服用,“凡药三分毒”,所以,药物都有严格的剂量限制,健康人不得随便服用。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往往还会对人体有一定的不良反应,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所以,药物都有严格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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