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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石家庄市本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第11批)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4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制度》要求,现将石家庄市本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第11批)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为2017年10—12月份针对我市鹿泉区、栾城区餐饮消费环节的应急抽检,抽检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用油、淀粉制品等8个品种,主要检测了脱氢乙酸,苯甲酸,山梨酸,,毒死蜱,甲胺磷,甲基对硫磷、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过氧化值,酸价,苯并芘,铅等项目。本次抽检样品共计222批次,其中合格22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1%。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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