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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本级销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第9期)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制度》要求,现将石家庄市本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第9期)予以公告。 近日来,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我局在全市销售环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主要是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要求,对水产品、畜禽产品、茶叶、鸡蛋、枸杞、食用油、大米、粮食制品、酒类、饮料、饮用水、调味品、糕点膨化类、淀粉、干果及儿童食品等1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692批次,其中合格679批次,不合格13批次,总体合格率98.12%。具体样品信息附后。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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