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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9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石家庄中南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1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按规定现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因换发新版证书注销的,2018年10月1日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请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政府,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及时收回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统一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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