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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循环化工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药品经营企业: 为整顿和规范中药饮片流通秩序,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2018年药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6日
石家庄市药品经营企业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 检查实施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中药饮片流通秩序,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2018年药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药饮片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混乱、名称标示管理不规范、储存条件差、擅自分装、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确保中药饮片质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市药品经营单位。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为两个月,从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结束。 (一)整治药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装、染色、增重、掺杂使假、虫蛀、霉变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购进中药饮片未索证索票,验收工作不到位,购货单据与实物不一致等行为。 (三)整治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挂靠走票等行为。 (四)整治企业从事中药的技术人员不在职在岗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7月1日至7月15日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按方案要求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自行存档。 (二)7月15日至8月27日为监督检查阶段,8月28日至8月31日为各县(市)局总结阶段。9月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邮箱:551538265@qq.com。 四、整治的要求 (一)认真检查和自查。各县(市)区要把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当前整顿市场秩序工作之中,与各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企业自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好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执法。监督执法要重点对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较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检查,对专项整治期间违法违规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反馈。对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较多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 (四)抓好时间节点。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进度,并将专项整治要求部署实施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及相关情况、立案起数及行政处罚情况及检查汇总情况于9月5日前交到市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在此期间,市局还将同时对各县(市)区局适时进行督导。 联系人: 刘兰英 联系电话:85371391 邮箱:551538265@qq.com。 药品流通监管处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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