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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石家庄市普法办《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通过对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417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普法责任清单

 

1、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将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共安全领域部署、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和“实验室到医院”全程监管、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3、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着、模范遵守着、坚决捍卫者。

4、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监管、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

5、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每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

6、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7、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及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以新修订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进校园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向广大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8、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提升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9、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责任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良好格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直属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10、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引导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导师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11、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对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12、结合“3.15”“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利用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活动日、纪念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相关法治宣传和学习活动。

1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九进”活动。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创新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普法活动。

14、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公益宣传。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广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宣传,并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